随着天气变暖,臭氧污染加重,为减轻大气污染,山西省太原市开展全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严查十类环境违法行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的行业有:工业企业、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干洗行业、加油站等,将成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控的重点。其中,工业企业以有机化工(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制药、农药、煤化工、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制品等)、焦化、工业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及油品储运销行业为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10类环境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1.工业涂装企业未按规定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
2.以敞开、泄漏等与环境空气直接接触的形式储存、转移、输送、处置含VOCs物料的;
3.在不操作时开启VOCs物料反应装置进出料口、检修口、观察孔等的;
4.敞开式喷涂、晾(风)干等生产作业的;
5.应开展而未开展、未按标准频次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的;
6.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发生渗液、滴液等明显泄漏,有机废气输送管道出现破损、异味、漏风等可察觉泄漏的;
7.高浓度有机废水集输、储存和处理过程与环境空气直接接触的;
8.不经过收集处理直接排放有机废气的;
9.擅自停运或不正常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及VOCs自动监控设施的;
10.VOCs监测数据、泄漏检测与修复检测数据及运行管理台账弄虚作假的。
从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可以看出,VOCs治理要求越来越高。工业企业在治理VOCs时需要做好自查和深度处理。在自查时,工业企业应注意:
1、了解企业VOCs治理设施整体情况;
2、关注工艺设施去除率,如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工艺设施;
3、VOCs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它替代设施;
4、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实施有效控制,提升废气收集率;
5、确定VOCs物料台账完整性;
6、规范处置企业治理设施运行过程产生的二次污染物和生产过程使用的原料的沾染有机溶剂的外包装物等危险废物;
7、关注VOCs在线检测数据。
VOCs工业企业深度治理:
1、根据现有情况需要重点关注企业的基本情况;
2、根据企业生产情况中的产品名称、产量、涉VOCs产品及原辅料的VOCs含量,结合实际企业生产状况定制更具体更适用的减排治理方案;
3、了解生产工艺流程和产排污情况,全面完成全过程深度治理;
4、因地制宜制定方案,结合本地政策,落实VOCs管控政策与技术标准。
VOCs的治理需要工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严守生态红线,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工业企业从源头上促VOCs减排,城市空气才能更清新,环境才能更美好。